工行2.5亿存款失踪案开庭审理,如何界定银行责任边界?
备受关注的“工行2.5亿存款失踪案”迎来新进展。7月15日,受害储户起诉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分行等分支机构的民事赔偿案件在南宁正式开庭审理。这起曾震惊全国的巨额存款失踪案,将银行内控机制有效性再次推至聚光灯下。
近年来,全国商业银行频繁爆出存款“失踪”或被盗事件,银行的责任边界和内控风险问题再度引发关注。对此,业内人士强调,银行应强化内部管理,完善风控机制,加强员工行为监管,以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监管部门需加大监管力度,细化监管规则,明确金融机构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
2.5亿元存款失踪案有新进展
作为“工行2.5亿存款失踪案”原告储户方的代理律师,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的周兆成律师在7月15日庭审通过微博发布了案件的相关信息。他指出,此次庭审从上午8点半开始,一直持续到9点半结束。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方向法庭提交了36组证据,而工行的代理律师则提交了9组证据。
原告方所提交的证据主要围绕银行方面的重大过错展开。这些过错涉及内控机制的失效以及对员工行为监管的缺失等关键问题。原告认为正是这些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银行未能有效履行其对储户资金安全的保障责任,最终使得储户的存款在存入后不久便神秘失踪。
周兆成进一步强调,储户与银行之间建立了明确的储蓄存款合同关系。然而,银行却未能履行其应有的安全保障义务,存在系统性的管理漏洞。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员工行为排查机制失效,未能及时发现员工的违规行为;二是异常支付核查环节缺失,未能对可疑支付进行有效监控;三是营业场所管理失控,未能保障营业环境的安全性。这些漏洞导致储户的存款在存入仅45分钟后,就被工作人员梁某通过伪造流程的方式盗取。尽管银行此前已收到相关预警信息,但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拦截。
与此同时,工行的代理律师向法庭提交了9组证据,试图证明银行的业务流程是合规的,并且在存单背面已经明确告知了相关风险。他们主张,储户所遭受的损失是犯罪行为导致的,与银行方面并无直接关联。
然而,周兆成认为,即便储户的存单是由梁某的犯罪行为所导致的丢失,银行仍然需要对资金安全承担更高的安全保障义务。他结合最高法的相关案例以及指导案例169号等司法实践,认为银行应对储户的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案起源于2022年曝光的一起重大金融案件。经司法调查查明,梁某伙同他人利用职务之便,窃取了28名储户的存单款项,涉案金额高达2.53亿元。2021年11月,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盗窃、诈骗、伪造金融票证等罪名,判处梁某无期徒刑。值得注意的是,刑事判决书明确指出,工商银行是否承担退赔责任不在刑事案件的审理范围内,从而为储户通过民事途径追偿留下了空间。
在银行责任认定方面,法律界存在显著争议。多位法律人士指出,由于犯罪行为发生在银行营业场所,且梁某利用其高管身份获取储户信任,银行的管理失职与储户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银行应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北京寻真律师事务所的王德怡律师分析称,如果储户的资金确实存入银行且储户取得了合规的存款凭证,那么银行应当承担相应的安全保障责任。然而,如果储户在办理存款过程中已经察觉到手续异常,例如存单印鉴不符合规定等情况,那么案件可能涉及盗窃或诈骗。
值得注意的是,本案受害储户除正常利息外,每月还收取梁某提供的4.5%额外贴息,折算年化收益高达54%,远超市面上工行3年期大额存单不足5%的利率水平。
随着案件进入庭审阶段,这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存款失踪案暴露出银行在员工行为监控,特别是对有重大债务隐患高管的监督存在严重疏漏。法院最终如何认定银行责任,将成为检验金融机构安全保障义务边界的关键判例。目前双方已完成证据交换,择日将再次开庭审理。
银行内控风险成焦点
近年全国商业银行屡有这类存款“失踪案”或“被盗案”爆出,比如渤海银行储户28亿元存款离奇蒸发、中信银行近3亿元存单神秘“消失”、浦发银行南通分行2.95亿元被违规质押,银行责任边界及内控风险再成焦点。
业内人士指出,银行必须强化内部管理,优化风险防控机制,并加强对员工行为的监督力度,以杜绝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与此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细化监管规则,明确金融机构在保障客户资金安全方面的责任与义务。
针对储户存款频繁失踪的现象,有专家指出,这一事件已经凸显了个别银行在风险管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方面的薄弱环节,并为相关银行敲响了警钟。专家呼吁必须坚决堵住个别银行的风险防控漏洞。
多位银行界业内人士在记者采访时都表示,种种迹象显示,银行业内出现的这起事件,充分暴露出自身管理体制不完善、基本制度执行不力、内控制度不落实和对机构负责人管控不到位等问题。
法律界普遍认为,即便最终刑事判决将责任锁定在个别员工,银行也难逃民事赔偿。《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侵犯。”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裴虹博律师指出,银行对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实施的犯罪负有预防义务,管理过失与储户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这是多起案件中法院判决银行“补充赔偿”或“全额返还”的法理基础。
在讨论银行责任时,一位业内人士透露,其所在银行过去在理财业务中遇到的问题,最终都由相关岗位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这主要涉及职务犯罪和岗位犯罪。因此,如何保障客户存款的安全,已经成为商业银行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储户如何防范风险?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孙建章建议:第一,拒绝高息诱惑,任何超过市场利率的“贴息存款”都可能是陷阱;第二,切勿在空白凭证上签字,妥善保管印鉴、U盾;第三,资金分散存放,单家银行存款不超过50万元,充分利用存款保险的安全垫。某国有大行零售部人士补充:“开通所有账户变动提醒,每季度至少登录网银核对一次流水,发现异常立即挂失并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