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板“1+6”改革配套规则 存量32家未盈利科创板公司进入科创成长层
上交所正式发布科创板“1+6”改革配套规则
存量32家未盈利科创板公司进入科创成长层
◎记者 何昕怡
7月13日,上交所制定并发布《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等配套业务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具体来看,上交所本次共发布了新制定的《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科创成长层》《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7号——预先审阅》《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适用指引第8号——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等3项业务指引,以及修订的《会员管理业务指南第2号——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和《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6号——证券特殊标识》等2项业务指南。根据相关指引,对于32家存量的上市至今尚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将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的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则将自上市之日起纳入。
此前,上交所就上述多项业务规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6月18日至6月25日,上交所通过官网系统、邮件、召开座谈会等渠道听取市场主体对这2项规则的意见建议,并通过上交所服务热线答复了投资者对规则内容的电话咨询。征求意见期间,上交所共收到市场各类参与主体反馈的意见建议40余条。
上交所对收到的意见建议逐一作了认真研究,对合理化建议予以吸收采纳,包括进一步明确预先审阅机制的适用情形、明确科创成长层调出标准中有关指标的计算口径等。对于市场参与主体反馈的规则理解方面的问题,上交所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解释说明;对于涉及其他制度规则的意见建议,后续将在有关规则修订时认真参考研究。
市场人士认为,本次进一步深化科创板改革具有鲜明的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科技型企业发行上市痛点难点问题,主动适应了我国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和科技型企业的成长需求,进一步增强了科创板对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制度包容性、适应性,有助于更好发挥资本市场枢纽功能,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各项改革措施务实稳健,注重促进投融资平衡,在一些新制度机制上采取“新老划断”安排,体现了稳中求进的工作基调。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交所将扛起改革实施主体责任,全力推进《关于在科创板设置科创成长层 增强制度包容性适应性的意见》(简称“科创板意见”)及配套业务规则的落地见效。一是抓好新制定修订业务规则的实施,强化规则与市场、业务、技术等改革要素的协调配套,尽快推动具有标志性意义的典型案例落地,扩大政策的示范带动效应。二是持续开展科创板意见及配套业务规则的宣传,解读改革目的、规则内容和监管要求,有利于市场参与主体更好理解和适用规则,最大程度凝聚市场共识。三是切实提升一线监管工作质效,强化投资者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市场平稳运行、防范化解市场风险,为改革平稳落地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