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09 证券简称:万华化学 公告编号:临2025-41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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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审批情况和回购方案内容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华化学”)于2025年4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99.36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的《万华化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5-30号)。
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5月30日起,由不超过人民币99.3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8.63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6日披露的《万华化学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34号)。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5年6月5日披露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具体内容参见《万华化学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股份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36号)。
公司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参见《万华化学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40号)。
(二)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9,27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0%,回购最高价格56.48元/股,回购最低价格52.25元/股,回购均价53.90元/股(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使用资金总额人民币49,997.96万元(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照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了回购。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总额均符合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次回购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因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注册资本的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已于2025年5月16日披露了《万华化学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8号),上述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申报期间公司未收到相关债权人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文件。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25年7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本次所回购的股份9,275,000股,并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表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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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回购注销后相关股东持股比例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39,746,626股变更为3,130,471,626股,公司控股股东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持有公司权益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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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已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9,275,000股,根据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将依法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