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5年07月12日,05时40分07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 views 次

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48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单位:万元

截至2025年7月10日,上述子公司所涉综合授信、贷款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438,800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0,000万元,该新增89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

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靖远高能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公司拟为自2025年7月14日至2030年7月13日止,在5,500万元的最高余额内,债权人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银行承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业务合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等业务以及其他融资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以及债权人通过应收款链平台为债务人办理的应收款转让(带回购)业务、应收款保兑业务以及因履行保兑义务形成的对债务人的借款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上述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保证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泗洪高能向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洪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按每笔债权分别计算,为自每笔债权对应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主合同项下债务由债务人分期履行的,保证期间为该主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99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挪用利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执行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中鑫宏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中鑫宏伟其他股东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金寨宏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金寨宏伟股东之其他股东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安徽中悦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安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安徽中悦股东之其他股东安徽鑫宇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以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5年3月31日,靖远高能、泗洪高能、中鑫宏伟、金寨宏伟、安徽中悦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9.67%、62.32%、68.12%、40.11%、69.80%,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控股子公司中鑫宏伟其他股东、控股孙公司金寨宏伟股东、安徽中悦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上述股东为有限合伙企业或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均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上述公司本次申请各自授信均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鑫宏伟其他股东、金寨宏伟股东之其他股东、安徽中悦股东之其他股东均以各自持股比例为限为本次各自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86,357,382票,反对21,334,997票,弃权320,396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7月1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942,336.7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4.17%,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937,261.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3.61%;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308,29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4.6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300,129.8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3.72%;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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