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8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通知及材料分别于2025年7月6日、7月8日以微信及邮件等方式送达,并于2025年7月11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法律文件。
(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赊销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保证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额度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继续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诺通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抵押以诺通讯自有土地及厂房,担保金额为6.8亿元人民币,授信期限1年。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及以诺通讯法定代表人石利笋先生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议案二至议案四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39)。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经公司总裁推荐,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名,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同意聘任赖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辞职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40)。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39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为所属公司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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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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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因业务发展需要,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继续为东莞源磊向其供应商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驰半导体”)申请金额为2,000万元货物赊销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高保证金额为2,000万元,额度期限为2025年7月1日至2028年6月30日止;公司继续为东莞源磊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一年;公司继续为以诺通讯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6.8亿元,同时抵押以诺通讯自有土地和厂房,授信期限为一年;具体担保期限以公司签订的相关担保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杨韬先生及以诺通讯法定代表人石利笋先生签署与上述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7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西兆驰半导体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赊销信用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继续为全资孙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6.8亿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的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次担保额度在2024年12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5年度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77.55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东莞源磊、以诺通讯提供2亿元、25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东莞源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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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诺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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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东莞源磊
1、兆驰半导体
保证公司: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三年,除兆驰半导体和东莞源磊有质保金和产品质量争议外,本公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支付兆驰半导体和东莞源磊确认的应付货款。
2、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保证人(甲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东莞市福日源磊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保证范围:甲方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利息及加倍部分利息)、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公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以诺通讯
1、担保合同
保证人(甲方):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担保金额:6.8亿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 3 年。
保证范围:甲方最高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利息及加倍部分利息)、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公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2、抵押合同
抵押人(甲方):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抵押权人(乙方):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债务人: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
抵押担保的债权最高额限度:6.8亿元人民币
抵押财产: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自有土地和厂房??
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含一般利息及加倍部分利息)、迟延履行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含权利凭证)所产生的费用、为实现债权及抵押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公证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为东莞源磊、以诺通讯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东莞源磊主营业务为LED封装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以诺通讯主营业务为手机及其他智能终端产品的生产制造业务;上述两家企业日常经营资金需求量较大,进行适当对外融资有利于企业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
东莞源磊、以诺通讯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东莞源磊、以诺通讯日常生产经营业务资金需要,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同时,公司能够对东莞源磊、以诺通讯的日常经营进行有效监控和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和履约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董事会意见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2025年7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表决情况均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37.33亿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37.33亿元,担保余额为263,529.18万元, 分别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225.35%、159.07%,除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证券代码:600203 证券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5-040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辞职
暨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陈富贵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陈富贵先生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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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富贵先生在任职期间,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谨向陈富贵先生任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陈富贵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职务,所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开展。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推荐,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名,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事前审议通过,董事会聘任赖荣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7月12日
赖荣,男,1979年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农学学士,经济师、审计师、统计师。历任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现任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惠州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赖荣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