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孙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66 证券简称:奥瑞德 公告编号:临2025-024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全资孙公司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奥瑞德”)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2025年6月23日,七台河奥瑞德收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七台河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5)黑09破申2号,裁定受理七台河奥瑞德的破产清算申请。
● 七台河奥瑞德的破产清算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业务的生产经营。七台河奥瑞德进入破产程序后,若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七台河奥瑞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七台河奥瑞德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鉴于公司全资孙公司七台河奥瑞德严重资不抵债,为保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同意七台河奥瑞德以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孙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概述
2025年6月23日,七台河奥瑞德收到七台河法院的民事裁定书(2025)黑09破申2号,裁定受理七台河奥瑞德的破产清算申请,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为:
“本院查明,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5月22日。系上市公司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住所地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茄子河镇中河村,注册资本1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费日宁,主要经营对蓝宝石晶体材料项目、半导体、激光及光电窗口材料项目进行投资与管理;蓝宝石生产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公司提交的财务情况说明显示,公司资产1.2亿元,公司负债总额7.27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06%,已属严重资不抵债。
本院认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现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破产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七台河奥瑞德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七台河奥瑞德自2020年开始停产,本次破产清算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七台河奥瑞德进入破产程序,若由法院指定管理人接管,七台河奥瑞德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七台河奥瑞德破产清算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破产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为准。后续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