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5-046
转债代码:113653 转债简称:永22转债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将从8.00%下降到5.00%。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2日披露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先生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股东股份变动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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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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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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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九日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永冠新材
股票代码:603681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
住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华南碧桂园******
通讯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兴业大道东608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签署日期:2025年6月18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系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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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书中可能会存在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汇总不一致的情况,主要系小数点四舍五入导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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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关系说明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要而减持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信息披露义务人作出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决定,届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先生于2025年3月17日-2025年6月16日期间减持所持有的永冠新材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合计5,733,449股,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1,911,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0%;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3,822,1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998%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谢秉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5,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00%。本次权益变动后,谢秉政先生持有公司股份9,556,5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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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披露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人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除上述本报告书所涉及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证券部,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
2025 年 06月 18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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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谢秉政
2025 年 06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