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公告

2025年06月18日,05时54分51秒 国内动态 阅读 5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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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受外部经营环境承压、金融机构授信政策收紧的影响,出现部分授信无法续作、被金融机构要求提前偿还的情况,导致短期债务压力较大,致使光伏板块部分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的情况。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2024-062),于2024年10月11日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逾期贷款续贷完成暨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8),于2024年10月23日、2024年10月25日、2024年11月2日、2024年11月19日、2024年12月26日、2025年1月16日、2025年1月18日、2025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2024-073、2024-078、2024-080、2024-091、2025-003、2025-006、2025-008),于2025年3月22日、2025年4月3日、2025年4月25日、2025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光伏板块子公司部分借款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2025-020、2025-024、2025-046)。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累计逾期或提前到期的借款金额合计约87,173.69万元(上述借款金额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90.73%。

一、累计新增借款逾期的情况

自前次披露日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光伏板块子公司在金融机构累计新增逾期的借款金额合计约9,559.57万元(上述借款金额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1.88%。具体情况如下:

1、被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借款情况

注:上述借款金额不包含因逾期产生的违约金、滞纳金和罚息等,合计数据尾数若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了《关于与部分金融债权人签署〈债委会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于2024年12月24日披露了《关于与部分金融债权人签署〈债委会补充协议〉暨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公司及子公司已与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牵头的共计14家金融债权人组成的债委会共同签署了《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委会协议》及《〈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债委会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就债委会的工作职能、授权事项、债务化解工作等事项进行了约定。本次子公司新增提前到期所在的金融机构为债委会成员,受光伏行业复苏增长不及预期、光伏板块子公司经营情况进一步恶化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光伏板块子公司出现未能按时履行部分债务偿还义务以及新增金融债权人要求提前偿还借款的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已就上述情况积极与银行等相关方沟通,计划通过留债展期、借新还旧、调整还款计划等方式,逐步化解债务逾期问题。

上述借款全部都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届时将有履行担保义务的风险。由于部分借款逾期,公司可能会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滞纳金等额外财务成本。同时借款逾期事项会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公司存在因借款逾期面临诉讼、仲裁、银行账户被冻结、资产被冻结等风险,可能对光伏板块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公司无缝服装板块未对光伏板块提供任何抵押和担保,目前业务经营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公司将继续加强无缝服装板块产品研发,稳步推进工厂智能化和信息化建设,提高运营效率,积极拓展销售渠道,保障公司无缝服装业务进一步发展。

公司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借款逾期事项,公司将根据借款逾期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新增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涉案金额合计约为12,972.73万元,涉案金额累计达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43.26%。其中,新增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共1起,涉案金额为10,016.84万元。

其中,第2项诉讼为本期新增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案件基本情况如下:

(一)案由: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二)受理机构: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案件当事人

原告: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一: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案件的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支付全部未付租金95,595,706.25元;

2、请求法院判令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2,485,488.36元(自2025年3月16日起暂计至2025年5月6日,并自次日以全部未付租金为本金,按每天0.5%。的标准计至被告一实际履行之日止);

3、请求法院判令原告有权以融资租赁标的物【全自动硅片上料机(制绒)2台等十二项36台设备、全自动石英舟装卸片机(上下料)4台等四项计29台设备,见附件《租赁物清单》】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款项在被告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范围内优先受偿;

4、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律师费2,087,214元;

5、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在本案中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6、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负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以上暂合计100,168,408.61元。

(五)案件的背景情况

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棒杰”)与苏州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金租”)分别于2023年10月23日、2024年1月4日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编号:苏州金租[2023]回字第2311305号、苏州金租[2023]回字第2311683号),以售后回租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租赁物为自有部分生产设备,租赁本金为人民币6,064.80万元、4,257.20万元。公司与苏州金租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苏州金租[2023]保字第2311305-01号),为扬州棒杰开展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22万元。

现苏州金租因扬州棒杰违反合同约定延迟支付应付款项,宣布合同项下所有租金及其他应付款项全部立即到期。并主张公司对扬州棒杰应承担的全部债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财产保全情况

(一)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

截至2025年6月17日,因所涉诉讼案件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银行账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第23、44、46、47项均为美元结算账户,账户中实际被冻结金额合计为17,555.69美元,按照2025年6月17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126081.45元;

如上表所示,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及子公司被冻结83.90万元存单-银票保证金(受限资金)及1,373.13万元(非受限资金)银行存款,合计1,457.03万元,占上市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仅为4.86%。且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非公司各板块业务开展结算唯一账户,公司仍能通过其他银行账户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针对银行账户被冻结相关问题,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解决相关纠纷事宜,从而解除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状态。

(二)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情况

1、截至2025年6月17日,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基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2)公司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江山棒杰50.6173%股权,江山棒杰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江山棒杰100%股权被冻结;

(3)公司控股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扬州棒杰99.0099%股权,扬州棒杰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棒杰新能源持有的扬州棒杰100%股权被冻结;

(4)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5)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6)上海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7)苏州棒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被冻结的股权比例为100%。

2、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有关的涉诉事项

(1)本次公司持有的棒杰针织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诉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沪0101民初20357号),申请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补充后)》(公告编号:2024-087)。

截至2025年6月17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阶段,未判决。

(2)本次江山棒杰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昆山市富乐化工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苏0583民初20393号),申请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截至本公告日,根据江苏省昆山市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案号:(2024)苏0583民初20393号),棒杰新能源无需对扬州棒杰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已向相关法院申请解除因该案件引起的江山棒杰股权冻结。

(3)本次扬州棒杰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310民诉前调9214号](现已转成正式立案,案号为(2025)粤0310民初471号),申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2025年6月17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阶段,未判决。

(4)本次江山棒杰股权被冻结的原因是,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310民诉前调9214号](现已转成正式立案,案号为(2025)粤0310民初471号),申请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

截至2025年6月17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阶段,未判决。

(5)本次公司持有的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及冻结的原因系苏州环秀湖逐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向苏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程序中的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

截至2025年6月17日,上述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6)本次公司持有的浙江棒杰数码针织品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光伏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苏州棒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100%股权被司法轮候冻结及冻结的原因系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诉扬州棒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所致。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5月28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就前述诉前财产保全所涉事项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统计案件金额,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子公司设备被查封情况

1、因前期深圳市捷佳伟创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及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粤03民初6707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73,437.55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25,395.37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4)。

截至2025年6月17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阶段,未判决。

2、公司下属子公司扬州棒杰近日收到江苏省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2025)苏1091执保267号],获悉其可能存在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的合同纠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被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查封。本次《执行裁定书》载明金额为14,000万元。本次被查封设备账面净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约为13,019.51万元。

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就前述财产保全所涉事项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统计案件金额,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因前期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苏1091民初52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529.36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771.85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3月12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截至2025年6月17日,上述案件已收到一审判决书,本案所涉查封资产后续存在被执行的风险。

4、因前期拉普拉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诉扬州棒杰、棒杰新能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粤0310民初471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16,683.49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8,541.77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截至2025年6月17日,上述案件尚在审理阶段,未判决。

5、因前期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诉棒杰新能源、公司、扬州棒杰融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5)浙0212民初14178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约为2,586.64万元)被申请财产保全,财产查封期限两年。本次案件金额为1,968.32万元,案件详情见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暨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2025年6月17日,上述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

6、公司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5)苏05民初498号),获悉公司、扬州棒杰可能存在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扬州棒杰厂房内部分机器设备被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本次《执行裁定书》载明金额为39,030万元。本次被查封设备账面净值(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约为75,172.60万元。

截至2025年6月17日,公司尚未收到相关法院就前述财产保全所涉事项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书。公司将在收到相关材料后统计案件金额,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及风险提示

1、因新增诉讼、仲裁事项需支付委托律师及相关诉讼费用,将导致公司管理费用增加。鉴于部分案件尚未取得终审判决、裁决结果或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数据须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相关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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