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109 证券简称:神驰机电 公告编号:2025-042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孙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阶段:双方签订和解协议。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公司全资孙公司神驰动力美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国神驰”)为被告。
● 涉案金额:约560万美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根据和解协议,公司将向原告支付49.8万美元作为和解款项,该笔和解款项计入公司营业外支出。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披露了《关于孙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GSG公司作为美国神驰在波多黎各地区的分销商,以“美国神驰违反双方签订的协议通过其他渠道向波多黎各地区销售产品,损害了其作为美国神驰在波多黎各地区独家分销商的权利”为由,向美国波多黎各地区地方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以下请求:
1、判决被告向GSG公司支付应付但未付佣金,金额不少于300,000.00美元,以及在美国神驰对所有直接销售进行真实、准确核算后可能应付给GSG公司的任何额外佣金,预计未付佣金金额还有300,000.00美元;
2、判决被告赔偿GSG公司因其独家经销权受损而遭受的损失,金额不低于5,000,000.00美元;
3、裁定被告支付原告在提起本案诉讼中实际发生的费用和律师费;
4、要求通过陪审团进行审判;
5、法院认为公正且适当的任何其他救济。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美国神驰和GSG公司签署了和解协议,和解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作为本协议核心条款,被告同意向原告支付总计498,000美元("和解金")以最终全面解决本协议所述全部索赔。该笔款项系为换取:
(1)本协议的签署;
(2)原告以"不得再诉"方式撤销对被告的全部现有索赔;
(3)原告永久放弃与本案相关的任何已知/未知索赔权。
2、原告应自行承担本协议和解金相关税务义务。协议签署且和解金到账后,原告应于三个自然日内向法院提交《不可再诉撤诉通知》,申请全案撤销,双方各自承担诉讼费用及律师费。
3、双方进一步理解并同意,本协议的签署不得被解释为任何一方对责任的承认,各方在此明确否认存在任何责任。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根据和解协议,公司将向原告支付49.8万美元作为和解款项,该笔和解款
项计入公司营业外支出。
特此公告
神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