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宏昌转债赎回实施暨停止交易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2025年06月12日,03时13分52秒 国内动态 阅读 7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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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0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昌转债赎回实施暨停止交易的

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交易日:2025年6月11日

2025年6月11日为宏昌转债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宏昌转债简称为“Z昌转债”;2025年6月11日收市后宏昌转债停止交易。

2、最后转股日:2025年6月16日

2025年6月16日为宏昌转债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宏昌转债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5年6月1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宏昌转债,将按照100.42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宏昌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宏昌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2025年6月11日收市后,距离宏昌转债赎回日仅剩下3个交易日。

3、特提醒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公告内容,关注相关风险,谨慎交易宏昌转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特别提示:

1、可转债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5月23日

2、可转债赎回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

3、可转债赎回日:2025年6月17日

4、可转债赎回价格:100.42元/张(含息税)

5、可转债停止交易日:2025年6月12日

6、可转债停止转股日:2025年6月17日

7、发行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2025年6月20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6月24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6月16日(赎回登记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宏昌转债,将按100.42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宏昌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宏昌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

11、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宏昌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6月16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宏昌转债,将按照100.42元/张(含税)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宏昌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别提醒宏昌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3日,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宏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54元/股)的130%即25.4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宏昌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前赎回宏昌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为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费用,公司董事会同意行使“宏昌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提前赎回“宏昌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57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38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8,000.00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416.1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1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3〕433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30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昌转债”,债券代码“123218”。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16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4年2月19日至2029年8月9日(因遇法定节假日原定转股开始日2024年2月16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即2024年2月19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价格的确定

根据公司披露的《募集说明书》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债发行的有关规定,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29.62元/股。

2、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2024年3月11日,公司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根据《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决定将“宏昌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为28.00元/股,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3月12日起生效。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宏昌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次一交易日起未来六个月内(即自2024年4月12日至2024年10月11日),如再次触发“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自2024年10月14日起算,若再次触发 “宏昌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昌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中的总股本80,008,802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945,000股后的股份数79,063,8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47,438,281.2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约31,625,520股。“宏昌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9.6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6月20日生效。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200,000.00股后的112,766,3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合计派发现金红利约11,276,639.4元(含税)。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宏昌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9.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19日生效。

二、“宏昌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赎回情况

(一)《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 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①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万元时。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赎回期与转股期相同,即发行结束之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二)触发赎回情况

自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23日,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宏昌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54元/股)的130%即25.40元/股的情形,已触发宏昌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可转债转股价调整为19.54元/股,调整的转股价格至2025年5月19日生效。调整前的价格以19.64元/股计算。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宏昌转债”。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宏昌转债”的赎回价格为100.42元/张(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上述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首个付息日前,指从计息起始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首个付息日后(2024年8月12日),指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6月17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应计利息=100*0.5%*309/365=0.42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42=100.42元/张(含税)

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代扣代缴,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金额为准,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宏昌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宏昌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宏昌转债”自2025年6月12日起停止交易。

3、“宏昌转债”自2025年6月17日起停止转股。

4、2025年6月17日为“宏昌转债”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6月16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宏昌转债”。本次赎回完成后,“宏昌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

5、2025年6月20日为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5年6月24日为赎回款到达“宏昌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宏昌转债”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宏昌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6、公司将在本次赎回结束后7个交易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7、最后一个交易日可转债简称:Z昌转债

(四)其他事宜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提示“宏昌转债”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咨询部门:证券部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联系电话:0579-84896101

联系邮箱:hckj@hongchang.com.cn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的六个月内交易“宏昌转债”的情况以及在未来六个月内减持“宏昌转债”的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宏昌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6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宏昌转债”的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1、“宏昌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债券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2、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及其所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3、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宏昌转债的核查意见;

3、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2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6月1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6月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陆宝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董事会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59.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同时注销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予以终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节余募集资金4,159.18万元(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632号)同意注册,宏昌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666,667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666.67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87.43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6月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的“天健验〔2021〕264 号”《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该项目已顺利建设完毕并达到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6月6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2年5月25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实际发展需求,“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于浙江省金华市购置办公楼进行实施,变更为在公司位于浙江省金华市金星南街以东、纬二路以南、经四路以西、纬三路以北的地块上自建研发大楼进行实施。因本次调整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楼改为自建,加上土建工程承包方施工进度延期等事项,公司先行用自有资金投入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未能及时置换,未置换的自有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3,374.61万元,使得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出现较大结余。

注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2024年6月25日,公司董事会2024年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延期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

(二)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本着专款专用、合理、有效及节俭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土建工程方面,通过强化本地化的招投标等手段,对基建的土建工程预算严格控制,使得基建工程费用方面出现资金节余;在设备选型方面,注重节俭和务实,使得设备购置费用方面出现资金节余,因实际需要公司增加了开发项目投入力度。本项目经历了调整实施方式由购买办公楼改为自建,土建工程承包方施工进度延期等事项,在前述因素影响下先行用自有资金投入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未能及时置换,使得本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募集资金专户资金结余。同时,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

三、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鉴于公司本次拟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完毕,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节余资金(含利息收入)4,159.18万元(实际利息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提高其资金使用效率。上述资金划转完成后,公司将对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后续如需支付尚未达到付款状态的相关质保金等尾款,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四、履行的必要审批条件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59.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4,159.1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该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相关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续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人对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证券代码:301008 证券简称:宏昌科技 0公告编号:2025-084

债券代码:123218 债券简称:宏昌转债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三)会议召开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7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6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到会议现场登记,也可以书面通讯及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登记需仔细填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6月24日-2025年6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现场登记地点: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董事会办公室。

(四)股东或受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5年6月26日下午17:00送达登记地点,股东请仔细填写《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或证明、单位证照及股东证券账户卡或者其他能够证明股东身份的材料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 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详见本通知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佘砚

2、电话:0579-84896101

3、传真:0579-82271092

4、邮箱:hckj@hongchang.com.cn

5、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新宏路788号 董事会办公室

6、会议期及费用:本次会议现场会议预计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下午半天时间,请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按时参加,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

附件三:《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5年6月27日在浙江金华召开的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单位(本人)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如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1、每个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打“√”。

2、本授权委托书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3、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持股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股东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2025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1008

2、投票简称:宏昌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6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浙江宏昌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 :

2025年 月 日

注:

1、本人/本单位承诺所填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如因所填内容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本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股东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本单位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请于登记截止时间之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不接收电话登记。

3、请用正楷字完整填写本登记表。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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