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25年06月05日,03时48分36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6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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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5-028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50,488,65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50,488,650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

●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不减持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2月20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6号),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000,000股,并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总股本为57,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为76,0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61,714,947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81.2039%,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285,053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18.796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限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股份数量为50,488,650股(含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数量),股东数量为21名,占公司股本总数的44.5855%。现限售期即将届满,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5年6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2025年5月23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公司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公司股本由76,000,000股变更为113,24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其他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关于其持有的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有关承诺如下:

(一)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中电(天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适用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在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上述锁定期满后,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且不违背已作出的承诺的情况下,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可以通过包括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合法方式进行减持。

4、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二)海南鑫润一期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合旭控股有限公司、芜湖信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互联网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启航聚力创新(湖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华工明德先进制造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7家其他机构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本公司/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适用本合伙企业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在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本合伙企业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三)王元珍、吴恒山、赵帅杰、陈顺利、周英飚、班鹏新、赵维义、邹畹珍、范晶、刘少鸿、刘牧心、刘嘉西等12名其他自然人股东关于自愿锁定股份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本人同时将遵守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适用本人股份锁定的其他规定。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3、本人将忠实履行承诺,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法律强制性规定减持股票的,本人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且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以下简称“违规减持所得”)归公司所有。如本人未将违规减持所得上交公司,则公司有权扣留应付本人现金分红中与本人应上交公司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认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达梦数据本次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持有人均严格履行锁定承诺。本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达梦数据对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五、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50,488,65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4.5855%,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注1: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注2:“海南鑫润一期私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北京鑫润一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3:“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丰年君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4:“启航聚力创新(湖北)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启航聚力创新(武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六、其他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支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其持有公司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即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不以任何形式主动减持所持有的公司的股票。在上述承诺期内,如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692 证券简称:达梦数据 公告编号:2025-029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达梦数据”)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软件与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软件”)出具的《关于不减持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承诺函》,具体内容主要如下:

基于对达梦数据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内在价值的认可,支持达梦数据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中国软件承诺:

自中国软件持有达梦数据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之日起的未来12个月内(即自2025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不以任何形式主动减持所持有的达梦数据的股票。在上述承诺期内,如因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不减持的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软件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2,141.13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91%。

公司董事会将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持续监督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达梦数据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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