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赔偿40万元、道歉30天 “红内裤”事件博主发视频向胖东来道歉:服从法院判决 胖东来是许昌的骄傲
据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5月29日消息,2025年5月28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与被告段某名誉权纠纷案,并当庭宣判,判决段某在其个人抖音账号“两个小段(小)”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书面道歉信的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30日内不得删除;段某赔偿许昌市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400000元。

图片来源: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号
5月30日,段某(网名“两个小段(小)”)通过其抖音账号发布道歉视频,承认此前未充分核实商品质量问题,表示“愿意服从法院的判决”。
据报道,在视频中她称:自己心中积累了胖东来很多美好的回忆,称自己把胖东来当成许昌的骄傲。
她说:“今年是自己的本命年,因为皮疹的病痛以及当时不稳定的情绪,在没有弄清商品质量之前,无知地把视频发布在网络上,宣泄自己的情绪,在此向胖东来道歉,向广大网友道歉。”
据大河网,此前,网红“两个小段(小)”发布视频称,自己清洗从胖东来购买的红色内裤发现掉色,并且在使用后有过敏反应。
2月14日,胖东来发布《关于“红色内裤掉色、过敏以及部门处理过程”的调查报告》。调查报告多达53页,内容十分详细地记录了事件起因、经过、处理方案、整改方案以及商品检测方案等。
《调查报告》称综合三家检测机构检测结果可以认定,胖东来服装部销售的中山市民伟制衣有限公司旗下“富妮来品牌”女士基础舒适内裤为合格商品。不过依据《胖东来客诉处理标准》,胖东来给予顾客发放500元投诉奖,跟踪顾客健康恢复状况并承担相关医疗费用。
同时,胖东来在调查报告中提到结合其发表的视频引起的社会关注及影响,涉嫌严重侵犯公司名誉权!对于任何侵害胖东来公司名誉、商誉等合法权益的行为,胖东来法务将坚决依法维权!综合评估胖东来品牌价值及社会影响力对于严重侵权的行为,原则上追责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据大象新闻2月28日报道,胖东来创始人于东来回应追责“红内裤事件”:是要跟人们提醒,我们做什么最起码要有理性,不能随便去放大自己的情绪。你要去承担的,勇敢地去承担,都能彼此友善,彼此尊重,为了社会往更加美好的方向发展。
3月14日,胖东来红内裤事件当事人“两个小段(小)”发布声明,表示关于其是“职业打假人”“多次恶意投诉”“偷盗胖东来购物车”等言论纯属编造,并晒出立案告知书,已就被诽谤一事报案。“关于通过不当手段获取本人个人信息,上门恶意辱骂,恐吓等行为已严重威胁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影响正常生活,若再有发生将依法追责。”
其声明还称自己没有任何运营团队,相关事件虽是基于事实情况进行表述,但由于自己的表达情绪化,引起负面影响,占用公共资源,对此真诚道歉,以后会更加谨言慎行。
(来源:天天基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