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8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4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4、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5、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修订后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4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7、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8、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授予价格的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该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月28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5年5月29日,公司预计将在完成2024年度权益分派后进行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工作。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时授予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上述调整规则,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预留授予价格=23.95元/股(结果经四舍五入保留)。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4.20元/股调整为23.95元/股。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鉴于激励对象中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800股;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未达到“A”,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42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71,74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监事会对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1,742股按作废处理。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经符合归属条件,相关归属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等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9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5年5月2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庄恒冬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本次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1,742股按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归属644,178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0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25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解海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为9人,实际到会人数为9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以记名方式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5元(含税),该方案已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若在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24.20元/股调整为23.95元/股。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解海华先生、陈田安先生、王建斌先生和陈昕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激励对象中8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需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0,800股;2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未达到“A”,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42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71,742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解海华先生、陈田安先生、王建斌先生和陈昕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44,178股,同意公司为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解海华先生、陈田安先生、王建斌先生和陈昕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7)。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35 证券简称:德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7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44,178股
● 归属股票来源: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72.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224.00万股的1.91%;其中首次授予222.12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224.00万股的1.56%,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1.63%;预留授予50.00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4,224.00万股的0.35%,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8.37%。
(3)授予价格:23.95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23.95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127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4-2026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根据每个考核年度营业收入(R)的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可归属的比例(X),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营业收入”以公开披露的报告为计算依据,其中“R”表示对应考核年度当年度的营业收入,“A”表示对应考核年度上一年度的营业收入。
5家同行业可比公司如下表:
■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③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5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期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2024年4月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3)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4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4年4月12日,公司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17)。
(4)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
(5)2024年4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修订后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6)2024年4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唐云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投票权。
(7)2024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5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8)2024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10)2025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22.12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5年5月9日向激励对象授予50.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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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暂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事宜,本次可归属数量为644,178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达成的说明
1、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的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及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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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5月17日,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5年5月16日届满,第一个归属期为2025年5月19日至2026年5月15日。
2、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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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8)。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符合归属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归属644,178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4年5月17日
2、归属数量:644,178股
3、归属人数:119人
4、授予价格:23.95元/股(调整后)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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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表格“首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中不包含离职而不能归属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119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119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644,178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归属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植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次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程序,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经符合归属条件,相关归属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事宜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等相关事宜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关于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并将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