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3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5月27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宜兴市兴业路298号卓易信息19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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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乾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
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娟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黄吉丽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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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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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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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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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2、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漫修(无锡)律师事务所
律师:韩克鹏、赵炀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58 证券简称:卓易信息 公告编号:2025-022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卓易信息”)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2025年5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以下简称“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即2024年11月9日-2025年5月8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2025年5月12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即2024年11月9日-2025年5月8日),有2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其余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
结合公司筹划并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进程以及上述2名核查对象出具的书面说明及承诺,其买卖公司股票完全基于公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不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以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苏卓易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