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年05月27日,03时39分52秒 国内动态 阅读 14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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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66 证券简称:吉贝尔 公告编号:2025-028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胡涛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飞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3.一致行动人信息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上市(第二个归属期、第三个归属期)、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的股东胡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股东胡涛根据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2025年1月1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9号一一〈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以下简称“《适用意见第19号》”)。截至2025年1月10日,股东胡涛及上海烜鼎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烜鼎飞扬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768.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7%。

本次权益变动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适用意见第19号》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胡涛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其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吉贝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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