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2025年05月26日,01时00分50秒 国内动态 阅读 5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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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63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科技”)。

● 担保总金额:本次由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香江科技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0.29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被担保人香江科技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以下简称“紫金银行”)就全资子公司香江科技流贷事宜提供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0.29亿元。

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累计向香江科技及其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4.17亿元。

公司本次担保未超过授权的担保额度。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4-031、2024-055、2025-002、2025-007)。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香江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100789924074G

注册地址:江苏省扬中市春柳北路666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远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年07月18日

经营范围:通信设备(无线电发射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列头柜、母线槽、配电箱、光纤槽道、走线架、节能设备、光电转换设备以及相关配套软件的研发、生产、销售;光电子及传感器、综合布线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精密钣金制造;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数据中心机房的规划、设计、系统集成、安装和运维及数据机房产品的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一般项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电池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储能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紫金银行所签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甲方(债权人):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

乙方(保证人):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最高额度限度:人民币贰仟玖佰万元整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乙方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合同期内利息、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办案费用、评估费、拍卖费等,下同)。

乙方确认并自愿接受,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甲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物权担保),也无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或放弃、部分放弃任何担保权利,也无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无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所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乙方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本合同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或有多个物的担保的,甲方在实现债权时,物的担保和人的担保之间以及物的担保之间不存在先后顺序,甲方实现债权的顺序不受主合同项下其他担保的影响,乙方放弃在甲方实现债权时位于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顺位之后等相关抗辩,对实现债权的顺序甲方有自由选择的权利。

5、保证期间:

乙方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款所述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包括主合同债务人分期清偿债务的情况下,每一笔债务到期之日。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减免保证金开证和保函项下的保证期间为甲方垫付款项之日起三年。

商业汇票贴现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三年。

甲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乙方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若发生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履行保证责任,乙方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具备偿债能力,经营活动亦在公司控制范围内。本次担保系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以满足其日常经营所需,不存在资源转移或者利益输送的情况,风险均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以上担保授权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可查阅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号:2024-031、2024-055、2025-002、2025-007)。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包括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约为36.37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41%。上市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约为36.37亿元人民币,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2.4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5日

证券简称:城地香江 证券代码:603887 公告编号:2025-064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项目中标

候选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5月23日,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s://b2b.10086.cn/)发布了《中国移动浙江公司2025年长三角(宁波)数据中心机房动力系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项目_中标候选人公示》,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结成的联合体中标《中国移动浙江公司2025年长三角(宁波)数据中心机房动力系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如下:

一、中标候选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浙江公司2025年长三角(宁波)数据中心机房动力系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项目

2、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3、公示期: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截止时间为2025-05-26 18:00。

4、中标候选人主要信息:

中标候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

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5、投标报价(不含税,元):439874186.35 (含税,元):492270044.21

6、其他需要说明的信息:本次投标系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香江系统自愿结成联合体共同参与,根据联合体协议约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设计及整体协调管理等工作;香江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负责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工程内容的采购、施工、调试试运行、检测、第三方验证测试等工作。

二、招标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剑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04200297U

注册资本:211,779万元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19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移动通信设备制造;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软件开发;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系统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通用设备修理;人工智能硬件销售;销售代理;光通信设备销售;软件销售;移动终端设备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音响设备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卫星移动通信终端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通讯设备修理;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广告制作;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策划服务;市场营销策划;票务代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与招标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作为投标联合体成员之一,中标候选“中国移动浙江公司2025年长三角(宁波)数据中心机房动力系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项目”,如最终中标确认,预计相关可取得收入会为公司当年及以后年度带来积极影响。

该事项属公司日常经营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风险提示

尚未取得中标通知书:截止目前,该项目仍处于中标公示期,最终是否取得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中国移动浙江公司2025年长三角(宁波)数据中心机房动力系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联合体协议书》。

特此公告。

上海城地香江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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