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5499 证券简称:东鹏饮料 公告编号:2025-035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股东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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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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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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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一致行动人信息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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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近日收到5%以上股东鲲鹏投资出具的《瑞昌市鲲鹏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的通知》。
鲲鹏投资于2025年3月14日至2025年5月6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于2025年5月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3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9%。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5%以上股东鲲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从33,487,004股减少至30,215,004股,持股比例从6.44%减少至5.81%,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鲲鹏投资于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5月14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2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237,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5%以上股东鲲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数从30,215,004股减少至28,249,204股,持股比例从5.81%减少至5.43%。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鲲鹏投资仍在其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相关减持规定,并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鹏饮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