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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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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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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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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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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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超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沅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晓婷
合并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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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超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沅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晓婷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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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超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沅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晓婷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5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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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超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沅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晓婷
母公司利润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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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超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沅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晓婷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5年1一3月
编制单位: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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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超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沅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何晓婷
(三)2025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27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清查梳理及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1-3月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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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收账款
根据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5年1-3月公司新增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金额为351.65万元。
(二)其他应收款
根据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2025年1-3月公司新增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金额为85.42万元。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报送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5年1-3月公司资产减值准备变动金额为437.07万元,影响利润总额的金额为-437.0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金额未经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影响金额以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23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截至2025年第一季度末,公司(含广州珠江城市管理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体育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在管住宅、公建及体育场馆项目数量共计389个,签约建筑面积共计约4,393.57万平方米。其中,公司在管住宅项目146个,建筑面积约2,013.76万平方米;公建项目213个,建筑面积约2,086.66万平方米;体育场馆项目30个,建筑面积约293.15万平方米,其中,大型体育场馆项目26个,建筑面积约284.78万平方米(以上合计数与各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导致)。
较2024年第四季度末,体育场馆新增丽水南城运动综合体、惠州仲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体育馆及星恺大剧院项目,建筑面积约12.47万平方米。
以上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数据,尚未经过审计,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因此上述经营数据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仅供投资者参考。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24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金拆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江股份”)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40,000.00万元,其中对广州东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万元,对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万元。
● 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33,500万元已于2021年6月25日到期未获清偿。公司已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万元、7,445.40万元、8,539.64万元、140.37万元、148.78万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万元。
● 公司对盛唐公司6,500万元债权投资已于2021年6月11日到期未获清偿。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2022年、2023年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0.25万元、5,639.22万元、70.42万元,2024年未新增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4年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万元。
一、资金拆借总体情况(截至2025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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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所列合计数与各部分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外资金拆借投资余额40,000万元,其中: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万元。公司已收资金占用费2,470.70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28,609.51万元,其中:对东湛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25,574.20万元,盛唐公司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3,035.31万元。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万元,对盛唐公司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万元。
二、债权清偿进展情况
(一)东湛公司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33,500.00万元,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27,458.83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1,884.64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25,574.20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91.86万元)。
公司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33,500.00万元已于2021年6月到期未获清偿,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2日披露的《关于债权到期未获清偿的公告》(编号:2021-034)。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分别于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441.31万元、7,445.40万元、8,539.64万元、140.37万元、148.78万元;截至2024年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万元。
2020年6月8日,公司依法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东湛公司等四被告提起诉讼,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10日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0-026)。2021年10月21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2020)粤01民初719号《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被告东湛公司向本公司偿还借款本金33,500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其余三名被告承担相应担保责任,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1-056)。公司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东湛公司上诉状,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1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1-077)。2023年9月8日,公司收到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具案号为(2022)粤民终2009号的《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3-078)。2023年10月25日,公司收到广州中院出具的《执行案件立案通知书》,编号为(2023)粤01执7274号,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3-082)。颐和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服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粤民终2009号民事判决,向最高院申请再审,最高院已立案审查,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2024-007)。2024年7月31日,公司收到最高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4)最高法民申879号,裁定如下:驳回颐和集团的再审申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诉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4-032)。
(二)盛唐公司
截至2025年3月31日,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余额为6,500.00万元,累计应收资金占用费3,621.37万元,已收资金占用费586.06万元,应收未收回资金占用费3,035.31万元(其中账面应收未收资金占用费502.45万元)。
公司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6,500.00万元已于2021年6月到期未获清偿。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公司已分别于2021年、2022年、2023年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80.25万元、5,639.22万元、70.42万元,2024年未新增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4年末,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万元。
盛唐公司已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日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公告》(编号:2022-027)。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为盛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于2022年6月正式接管盛唐公司的资料与印鉴,公司丧失对盛唐公司的控制权,盛唐公司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根据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1破94-1号,确认珠江股份债权金额95,753,064.93元,债权性质为担保债权;确认债权金额2,600元,债权性质为普通债权,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披露的《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的进展公告》(编号:2023-038)。2024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2022)粤01破94-7号,裁定终结盛唐公司破产程序,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日披露的《关于广州市盛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程序终结的公告》(编号:2025-001)。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为客观反映资金拆借情况,公司根据实际推进情况、抵押物价值的评估结果以及减值测试结果,截至2024年末,对东湛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0,715.50万元,对盛唐公司的债权投资本息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5,989.89万元。公司将持续关注诉讼案件、破产清算案件进展,并积极通过法律措施推进相关工作,以最大程度地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将根据规则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25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4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超佐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暨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1-3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5-026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5年4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监事5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立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