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2025年04月25日,10时17分48秒 国内动态 阅读 113 views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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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6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再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公司股东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联亚洲”)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公司股东新华联亚洲本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前期已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质押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8)。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新华联亚洲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质押及冻结事项,并根据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新华联亚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12月3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立磐”)、醴陵市华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悟石”),两名股东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1月24

至2025年4月23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其中:

(1)华联立磐计划减持1,948,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77%,其中,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计划减持数量1,10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43%;占其通过华联立磐间接持股数的25%。

(2)华联悟石计划减持946,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38%,其中,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计划减持500,000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0.20%,占其通过华联悟石间接持股数的15.94%。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计划减持总数量为160万股,主要为筹集股份持有方式变更所需个人缴纳的税款,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华联立磐、华联悟石两名股东出具的《关于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两名股东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华联立磐、华联悟石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注1: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先生计划通过华联立磐减持110万股,实际减持65.1609万股;计划通过华联悟石减持50万股,实际减持50万股。

注2:减持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注:减持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 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价格未违反华联立磐、华联悟石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联立磐、华联悟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华联立磐、华联悟石出具的《关于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4月 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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