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扩围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扩围
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记者刘开雄、吴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13日发布通知,持续扩大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进一步拓展试点范围。
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政策,主要面向特大型跨国公司集团,旨在提升跨国公司跨境资金运营效率,加大对跨国公司跨境投融资便利化的支持力度。该政策于2021年3月在北京、深圳率先推出首批试点,2022年推出第二批试点,并优化试点政策。2024年12月,试点政策再次得到优化调整。
根据此次通知,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业务试点从上海、北京、江苏、浙江等10省市扩展到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新疆、厦门等省市。
(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