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钢股份(00347):更改法律程序代理人

2024年12月30日,20时50分29秒 投资建议, 港股动态 阅读 41 views 次

智通财经APP讯,鞍钢股份(00347)发布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约定美富律师事务所(Morrison & Foerster)作为代表本公司于香港接受法律程序文件和通知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的送达服务协议,自2024年12月31日起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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