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通报2023年度会员检查情况,交易、承销保荐存多方面问题

2024年03月28日,21时00分15秒 国内动态 阅读 5 views 次

第一财经记者获悉,近期上交所在业内通报了2023年度会员管理情况,其中包括对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现场检查情况、会员交易与承销保荐管理非现场检查情况。

就现场检查情况来看,检查内容以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及相关系统管理三方面内容为主。非现场检查内容包括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客户适当性管理、交易及相关系统管理、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管理、上市保荐及债券承销业务管理五个方面。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在检查中,上交所发现会员存在交易监控系统建设不完善、预警处理不规范,以及客户分类、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存在不足等问题;上市保荐及债券承销业务管理待加强,比如,部分会员对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管理措施的内部追责问责不到位,对撤否项目追责问责不到位。

券商交易行为管理存这些问题

据了解,2023年,上交所对5家会员开展了交易行为管理现场检查工作,并对2020年度检查对象进行回访。检查内容以客户交易行为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交易及相关系统管理三方面内容为主。

在检查中,上交所发现了以下五个方面的主要问题:一是交易行为管理制度建设不健全、监管协同职责落实不到位。未明确交易行为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和人员,总部合规风控部门在交易行为管理中职责弱化;考核机制不健全,问责不到位;监管协同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监管协同函件未及时开展核查或传达监管要求,部分重点监控证券未按照规则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提示相关风险等。

二是交易监控系统建设不完善、预警处理不规范。异常交易预警算法不准确,预警指标参数未对照规则要求设置;预警指标设置或处理标准不合理,不设分级或分级余;预警处理不规范,由分支机构自行开展监控预警处理,总部未做实质性复核;未明确规定预警参数设置、调整的确定标准和审批流程。

三是客户分类、重点监控账户管理存在不足。未按照规则要求建立客户分类管理制度,未对重点监控账户等重点关注客户设置差异化的预警参数予以重点监控;对重点监控账户客户管理不到位,预警处理不及时,核查培训不规范。

四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针对性不强。制度规则更新不及时,个别规则存在援引上位规则、内容表述不规范情形;全面注册制风险揭示实效性不足,未做到针对性提示。

五是交易及相关系统管理待优化。包括交易所静态文件接收渠道待升级,技术系统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系统容量管理未见分级量化指标,事件记录报告未见闭环结果。

部分券商对撤否项目追责问责不到位

另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2023 年,上交所对120家会员开展了非现场检查工作,内容包括会员客户交易行为管理、客户适当性管理、交易及相关系统管理、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管理、上市保荐及债券承销业务管理五个方面。

在检查中,上交所发现会员异常交易监测监控系统及风险提示待完善。少数会员针对重点监控证券未下调指标阈值进行从严监控;部分会员针对上交所提示函以外的严重异常波动证券未向客户进行风险提示。

另外,相关机构股票程序化交易报告工作待完善。上交所发现,部分会员尚未发布程序化交易相关内部管理制度,个别会员未上线程序化交易监测监控系统,无法及时发现自然人客户手工下单交易情况;部分会员尚未与 QFII/RQFII 等客户签订补充协议;个别会员主要通过人工方式进行排查和筛选需要履行报告义务的客户名单,尚未设置相关监测指标。

针对上市保荐及债券承销业务,上交所检查发现,在制度建设方面,针对资金流水核查等高风险领域、特殊业务模式等事项,多数会员未制定有针对性的尽调指引或规定。

在对外报送文件管理方面,部分会员存在报送文件修改后未再次履行审批流程、报送文件进行非重大修改但未及时报备、审批流程未结束即对外报送等情形。

在工作底稿归档及电子底稿系统建设方面,部分会员投行项目工作底稿逾期归档或对外报送,底稿归档不完整、未及时录入底稿系统等。此外,个别会员的电子底稿系统存在流程不清晰、部分系统功能欠缺等情况。

在追责问责方面,部分会员对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律管理措施的内部追责问责不到位,对撤否项目追责问责不到位;个别会员对于不纳入证券公司分类评价扣分事项的交易所监管工作函等自律管理措施不予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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