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注撤否率比较高和“业绩变脸”等问题

2024年03月15日,18时07分47秒 国内动态 阅读 12 views 次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5日讯 证监会今日发布《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在国新办今日举行的解读强监管防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司司长申兵表示,主要是在严监管、严问责、强功能、优生态等方面做好监管工作。

在严监管方面,证监会在制度规则上已经明确了对于“一查就撤”这种现象要追究到底、责任到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特别关注撤否率比较高和“业绩变脸”等市场比较关注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申报即担责”,督促保荐机构切实强化内控,履行好核查把关职责。证监会也会在现场检查方面强化信息共享、监管执法联动,提升监管合力和效能。

在严问责方面,证监会要坚持穿透式监管和全链条问责,落实机构和人员“双罚”,依法用好资格罚、顶格罚等做法。特别是加大对在违法违规中负有责任的投行负责人、高管,乃至公司的总经理、董事长等的处罚力度。对一些涉嫌严重违法,特别是那些帮助造假的中介机构,包括他们的人员,证监会会依法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证监会会真正把民事、刑事、行政立体追责运用到位。

在强功能方面,督促投资银行把功能性放在首要位置,以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已任,加强项目甄别、估值定价这些投行涉及到的核心能力建设,真正为市场和投资人推荐质量好的“货真价实”的公司,同时把那些问题公司坚决挡在市场门外。

在优生态方面,投行的从业质量最终会体现在保荐上市公司的质量上,这个非常重视发挥现在已经有的证券公司分类评价和投行业务质量评价机制作用,让它真正起到“指挥棒”作用。另外,证监会会完善保荐代表人分类公示制度,真正让声誉约束硬起来。同时,加强对投行和从业人员廉政从业监管,重点打击不当入股、利益输送等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对行贿人员的综合惩戒机制,让那些害群之马人人喊打、处处受限,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行业生态。

申兵指出,证监会将认真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狠抓《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监管加快推进建设一流投资银行和投资机构的意见(试行)》落实,进一步体现“长牙带刺”“有棱有角”要求,督促中介机构发挥好“看门人”作用,真正把好上市公司的入口关。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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