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加强内幕交易犯罪等实务重点问题研究 推动司法解释修订

2024年02月04日,12时03分52秒 国内动态 阅读 10 views 次

最高检:加强内幕交易犯罪等实务重点问题研究 推动司法解释修订

日前,最高检发布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依法服务保障金融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张晓津2月4日表示,最高检将持续加大惩治重点领域金融犯罪力度。突出打击非法集资、骗取贷款、贷款诈骗等犯罪活动,依法妥善处置中小银行等金融机构风险。持续加大对洗钱、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追诉力度,关注利用虚拟货币对敲向境外转移资产相关犯罪。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破坏资本市场秩序犯罪,全链条追诉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等关联犯罪。加大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等关键岗位人员追责力度,从严惩处中介机构涉虚假证明文件类犯罪。

完善追赃挽损工作机制,切实提高追赃挽损质效。坚持“应追尽追”,下大力气做好追赃挽损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加大涉案财产甄别和处置力度。做好涉案财物的侦查和查封、扣押、冻结工作监督,健全涉案财物处置公诉职责,重视对涉案财物的事实证据审查,注重提出罚金刑、没收财产刑量刑建议,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督促引导涉案人员主动退赃退赔。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支持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健全完善金融犯罪检察体制机制。不断深化完善金融犯罪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会同公安机关挂牌督办一批重大金融犯罪案件。推动金融领域轻罪治理体系建设,在涉众型犯罪中探索繁简分流,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准确把握“宽”与“严”的辩证关系,注重分层处理、区别对待。进一步发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体制机制优势,加强与证监、公安、法院工作协同,形成工作合力。

持续加强金融检察专业化建设。加强金融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金融案件风险处置化解的行刑协同机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处置化解金融风险。健全完善跨区域金融犯罪案件统筹协调机制,推进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设,加强内幕交易犯罪等实务重点问题研究,推动司法解释修订。通过同堂培训、业务交流、检学共建等不断提升金融检察专业队伍能力。

(来源: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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