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临2026-034
债券代码:241560 债券简称:24国工K1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于2026年6月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2026年6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印志松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海外为其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关于中材海外为其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35)。
关联董事印志松、王益民、刘习德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临2026-036)。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26-035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材海外为其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
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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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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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材国际”)全资子公司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海外”)参股公司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英文名称:SINOMA WIND POWER BLADE(BRAZIL)LTDA,以下简称“巴西叶片”)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其控股股东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材叶片 ”)申请2.13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并开立892.84万巴西雷亚尔(或等值美元)的银行保函。中材海外拟按照持股比例(30%)为巴西叶片提供总额不超过6,39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担保和267.85万巴西雷亚尔(或等值美元)的房租保函担保。中材海外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巴西叶片为此次担保提供反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巴西叶片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促进降本增效,拟向控股股东中材叶片申请2.13亿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中材海外不得向关联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中材海外将向中材叶片按持有巴西叶片的股权比例(30%)对财务资助总额30%部分提供担保,金额为6,390万元人民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巴西叶片为中材海外提供反担保。
此外,巴西叶片厂区为租赁,根据巴西商业惯例及租赁协议,厂房租赁需要由巴西叶片向出租方提供房租银行保函。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策《关于中材海外为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中材海外拟按照持股比例为巴西叶片提供总额不超过178.2万巴西雷亚尔的房租保函担保。该银行保函将于2026年8月到期。考虑到巴西叶片持续生产经营需要,中材海外拟按照持股比例(30%)为巴西叶片提供总额不超过267.85万巴西雷亚尔(或等值美元)的房租保函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13个月,巴西叶片为中材海外提供反担保。
综上,本次财务资助担保和银行保函担保金额分别为6,390万元人民币和267.85万巴西雷亚尔(或等额美元)(267.85万巴西雷亚尔按2026年6月9日汇率折算约为350.03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属公司2026年度担保计划内事项。
(二)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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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财务资助担保的主要内容
中材海外本次拟为巴西叶片申请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不超过6,390万元人民币,财务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巴西叶片与中材叶片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巴西叶片拟向中材海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二)银行保函担保的主要内容
中材海外本次拟为巴西叶片申请银行保函担保的方式为融资性备用信用证,金额不超过267.85万巴西雷亚尔(或等值美元),期限不超过13个月,融资性备用信用证不可议付、转让和背书,适用国际惯例,其他内容以最终正式开立的融资备用信用证为准。巴西叶片拟向中材海外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2026年3月20日,中材科技发布《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6-009)和《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巴西叶片)公告》(2026-010),披露其全资子公司中材叶片为巴西叶片提供不超过21,3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不超过12个月;按持股比例提供银行保函担保,担保额度为624.99万雷亚尔(或等值美元),担保期限不超过15个月。
本次担保所涉及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融资备用信用证尚未开立,最终内容由担保方及被担保方与接受担保方在公司股东会批准范围内共同协商确定。本担保事项尚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在股东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金额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共同负责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的全部事宜。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材海外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巴西叶片将为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总体风险可控。
巴西叶片现已投产,生产经营逐步向好,依托巴西本土优质风资源禀赋,叠加当地算力中心落地带动绿电需求提升,南美风电市场有望进入回暖上行周期。巴西叶片正在积极推进已签订单履约,同时不断拓展新客户。巴西叶片正处于产能爬坡与市场拓展的关键期,本次担保旨在支持其实现经营目标,为稳定生产运营提供必要保障。
按照其经营规划,巴西叶片中长期营收和现金流增长确定性较高,待其生产经营逐步形成规模、盈利能力稳步提升,可逐步取消股东担保措施。
巴西叶片如无法按要求偿还财务资助,其股东中材海外需按照持股比例承担付款义务。同时,双方股东将密切关注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如发现或者判断出现不利因素,及时督促采取相应措施。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材海外为参股公司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担保及银行保函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印志松、王益民、刘习德回避表决。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能够有效提高巴西叶片融资效率,有利其持续稳定的经营发展,且巴西叶片为本次担保提供反担保,中材海外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同意中材海外按照持股比例为巴西叶片境外融资提供担保。
董事会同意该议案提请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担保金额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裁和财务总监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共同负责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的全部事宜。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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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外币按照董事会当天汇率中间价折算。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证券代码:600970 证券简称:中材国际 公告编号:2026-036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6年6月2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年6月2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6年6月25日
至2026年6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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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审议上述议案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及相关临时公告已于2026年6月10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国际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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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6年6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于2026年6月18日下午17:0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四)有资格出席股东会的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出席股东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曾暄 吕英花
(二)联系电话:010-64399502
(三)传真:010-64399500
(四)投资者关系电话:010-64399502
(五)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16号中材国际大厦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02;来函请在信封上注明“股东会”字样;
(六)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6年6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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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