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盾光电:实控人的一致行动人终止不超3%减持计划

2024年01月22日,15时50分05秒 国内动态 阅读 12 views 次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22日讯 蓝盾光电(300862.SZ)近日披露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安徽高新金通安益二期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通安益二期”)出具的《关于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知函》,截至公告日,金通安益二期没有根据本次减持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经金通安益二期综合考虑决定终止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蓝盾光电于2024年1月8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金通安益二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3,956,09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的,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披露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

蓝盾光电公告显示,金通安益二期本次减持原因为自身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减持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发行价。

本次提前终止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预披露,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现提前终止,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本次减持计划的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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