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增营收逾7亿涉欺诈发行罪,紫晶存储实控人郑穆被批捕

2023年12月25日,21时28分45秒 国内动态 阅读 29 views 次

据R紫晶1公告,紫晶存储实际控制人郑穆及一致行动人罗铁威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罪,上述二人现羁押在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已被梅州市检察院批捕。

今年4月21日,紫晶存储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和市场禁入决定书。调查发现,紫晶存储存在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违法事实。IPO期间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物流单据和验收单据入账、安排资金回款、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上市后继续通过前述财务造假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体来看,该公司2017年至2020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逾7亿元,累计虚增利润超3.7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事实,证监会对紫晶存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3668.52万元罚款;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郑穆等被给予警告,并被分别处以罚款。同时,郑穆被采取终身市场禁入措施,公司时任公司总经理钟国裕等3人也被采取相关市场禁入措施。

同时,上交所依规尽速对紫晶存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并同步作出纪律处分决定。

由此,紫晶存储股票于2023年6月8日进入退市整理期,并于2023年7月7日被上交所终止上市暨摘牌。

除了被行政处罚和强制退市外,紫晶存储还面临巨额投资者索赔。在此情况下,紫晶存储保荐券商中信建投证券与其他中介机构共同出资设立紫晶存储事件先行赔付专项基金(下称“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并由投保基金公司担任专项基 金管理人。该专项基金设立出资规模为10亿元。

根据中信建投公告,在2020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11日(含)期间买入,且在2022年2月11日仍持有紫晶存储股票,在2022年2月12日至2022年3月15日(含)之间卖出紫晶存储股票或在2022年3月15日之前未卖出紫晶存储股票,扣除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致损失后仍存在亏损的投资者,属于专项基金的赔付对象。

公告显示,专项基金的赔付资金划付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起,适格投资者可在2023年7月14日前对赔付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查询。

此前,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资本市场“毒瘤”严重损害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危及市场秩序和金融安全。证监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要求,推动对欺诈发行等违法犯罪行为实行行政、民事、刑事立体惩处,形成强力震慑。

对于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被捕对公司的影响,R紫晶1称,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可能会涉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确定是否对公司财务造成影响,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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