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债、企业债业务规则统一,沪深北交易所23日起受理企业债申报

2023年10月20日,22时41分19秒 国内动态 阅读 30 views 次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业务规则统一,沪深北交易所将自10月23日9时起接收企业债券的受理申报。

10月20日,沪深北交易所同步发布公司债券相关规则。其中,上交所正式发布20项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业务规则,涵盖了发行上市审核、发行承销、存续期自律监管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全条线的主要制度安排。同时,深交所也发布了公司债券方面相关的22项业务规则、业务指引和指南。

上交所表示,目前上交所已在规则、业务、技术和市场方面做好准备,相关承接工作将平稳实施。深交所也称,目前相关技术系统改造、在审项目平移对接等准备工作已全部就绪。

统一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业务规则

上交所本次发布的20项业务规则分别为5项基本业务规则、10项指引和5项指南。深交所发布的22项规则分别为5项基本业务规则、12项业务指引和5项指南。

上交所表示,本次规则修订充分考虑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各自特点,突出重点,将企业债券优秀经验做法统一纳入公司债券规则体系中。

发行上市审核方面,吸收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的制度安排,明确企业债券功能定位,并整体统一了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审核标准、审核程序和分类审核安排。同时,加强了募集资金用途尤其是募投项目监管,进一步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

发行承销方面,统一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发行承销、备案及簿记建档相关安排,明确承销机构履职规范,夯实中介机构核查责任,进一步推进债券发行承销业务规范透明,促进发行市场化。

存续期监管方面,统一了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的上市标准和流程、信息披露要求、信用风险管理等事项,并结合企业债券特征对募投项目的披露和核查做出适应性安排。同时,取消暂缓和豁免披露前置程序,调整信用风险监测排查和应对处置工作要求,优化自律监管相关安排。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方面,明确企业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与公司债券保持一致。

10月23日起接收企业债券受理申报

公司债券和企业债券业务规则统一后,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划转过渡期至2023年10月20日结束。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自2023年10月20日17时起,不再受理企业债券项目。企业债券将平移至沪深北交易所。

根据沪深北交易所安排,2023年10月20日17时前已由有关单位受理并拟在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债券项目(下称“企业债券在审项目”),由交易所承接后续审核等工作。相关申报材料及反馈回复意见等文件继续有效,审核时限连续计算。

发行人、主承销商应当在上交所债券项目申报审核系统/深交所固定收益品种业务专区提交企业债券在审项目全套申请文件以及前期反馈意见回复(如有)等文件。前述文件应当与前期已申报文件保持一致,主承销商应当做好纸质书面原件等备查资料的归档和保管。

自2023年10月23日起,沪深北开展企业债券审核工作。企业债券(含在审项目)的发行上市条件、信息披露、申请文件格式内容、审核程序等,均适用所申报交易所的公司债券(含企业债券)制度规则和品种体系安排。

同时,沪深北交易所将自2023年10月23日起开展企业债券发行工作。2023年10月20日前已经取得注册批复文件的企业债券项目,由相应交易所承接后续发行备案等工作。相关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应当按照注册批复文件明确的品种等要素提交备案申请,并提交注册批复文件、募集说明书、期后事项说明、法律意见书、信用评级报告等发行备案文件。

已做了这些准备工作

为做好上述衔接工作,沪深北交易所从制度完善、系统改造、业务优化、市场组织等各方面做了相关准备工作。

其中,在制度安排上,上交所除发布20项业务规则外,同步发布《关于企业债券衔接工作安排的通知》,明确企业债券受理审核、发行上市、存续期监管、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各项具体承接安排。

深交所也制定修订22项业务规则和指南,并对业务流程进行全面梳理,以确保制度、流程有效衔接。

技术准备上,上交所表示,已完成全部系统的技术准备工作,共涉及7个技术系统改造,覆盖了审核、备案、发行、上市、持续监管五个业务环节,并与相关结算单位就业务衔接事项协商一致。

深交所表示,已完成相关业务系统的技术改造,并于10月16日正式启用簿记建档系统,同时与相关结算单位就企业债券登记托管安排等业务衔接事项协商一致。

业务流程上,上交所表示,已完成全流程业务梳理,就企业债券承接涉及的业务流程进行联测,确保闭环;同时配备上线前后跟踪及每项业务“首单跟踪”机制,制定应急预案。

市场组织上,上交所称,做好过渡期在审项目的平移工作,全程做好市场组织和引导,及时开展业务培训和技术保障支持。深交所也称,已于10月19日组织开展簿记建档系统操作培训,并针对在审平移项目做好服务对接和专项培训。

对于下一步,上交所表示,企业债券正式承接后,将做好三个方面:一是夯实制度基础。持续强化以偿债能力为重点的信息披露要求,优化审核注册流程。二是促进功能发挥。突出企业债券的特色和优势,保持企业债券“资金跟着项目走”等制度安排,更好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重大项目建设等功能。三是推动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债市结构,进一步强化自律监管,压实债券发行人主体责任,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支持市场各方参与主体继续依法依规用好债券的融资工具,服务国家战略和实体经济

深交所表示,将稳妥做好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承接工作,推动企业债券功能有效发挥。一是持续优化企业债券相关制度机制、标准和流程,提高审核规范性、透明度和可预期性;二是聚焦市场关切,及时组织开展自律规则培训,强化市场培育服务、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工作;三是推动公司(企业)债券、ABS和基础设施REITs协同发展,助力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进一步提升交易所债券市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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